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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安徽考哪儿 时间:2023-03-26 浏览量:448
第一条 学院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382 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安徽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举办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教育。
第四条 学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850 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
下表:
第六条 招生对象已完成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第七条 考生报名时间及办法已参加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10:00 至 4 月 2 日 16:00,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 院 校 及 专 业 志 愿 。 报 名 流 程 详 见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网 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 2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八条 退役军人于 4 月 21 日前登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详情见学院官网 http://www.ahptc.cn)报名,并上传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图片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经公示后,予以免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逾期按放弃免试资格处理。
第九条 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考生通过登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详情见学院官网 http://www.ahptc.cn)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00 元/生。
第十条 考试安排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采用笔试,总分 300 分,测试时间 120分钟(具体考试大纲、考试流程、合格分数线等请关注学院官网)。
3. 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综合笔试,总分为 300 分,测试时间 120 分钟(具体考试大纲、考试流程、合格分数线等请关注学院官网)。
(二)测试时间
(三)成绩计算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为学院组织的中职毕业考生、高中毕业考生测试成绩。免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士兵填报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视为考核总成绩。
第十一条 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原则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学院可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数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 年 5 月 12 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于 2023 年 5 月 16日—17 日登录 http://gkbm.ahzsks.cn 网址,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院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第十六条 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公寓每生 600 元/学年;六人间公寓每生 800 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合肥市潜山路 382 号,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传 真: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 址:http://www.ahptc.cn
E-mail:ahydzs_px.ah@chinaccs.cn
第二十一条 其他须知
(一)学院官网 http://www.ahptc.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23101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