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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4-11-15 浏览量:7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校 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街道安家村科技大路777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民航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航空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无人机测绘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校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对口类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高职单招类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每人限报6个专业。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3.专业录取
(1)对口类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高职单招类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按不超过计划数的原则执行。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4.专业调剂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5.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24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6.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th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联系电话:0432-69986066
联系人:孙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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