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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5-04 浏览量:127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 2022 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 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 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5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 52 号;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 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 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 书学校名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 通高等学校毕 (结) 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由学校领导和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 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方 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 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 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编制 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 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 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 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自 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 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为运动训练、休 闲体育、体育艺术表演共 3 个专业,招生计划为 100 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收费标准以当年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具体招生专业要求见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面向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 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 招〔2021〕7 号 ) 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已确认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本校高职自主招生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 以及中职阶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站 ( http://zsjybgs.gdtzy.edu.cn) 。职业资格证书原则 上包括以下证书:
( 一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E 级及以上证 书;
( 二 )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 三 ) 省级 (含) 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 (含) 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四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五 ) 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第十六条 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如下:
第十七条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主 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可以报考我校1个专业志愿。
( 一 ) 报名及填报志愿
5 月 12 日至 15 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 省 2022 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 ) 报名,签订《诚 信考试承诺书》,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 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 5 月 17日前按照我校招生网站 公布的缴费指引进行缴纳考试费。
高职自主招生考生须在选择考核方式前及填报志愿前 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网站, 了解拟报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 因未认真查阅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 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 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 不退费。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
考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专毕业生考生) 考核方式进行报考。每名考生可以报考我校1个专业志愿。
中职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 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 (含就读专业证明) 材料原件 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含封面及内页, 下同) 。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 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 描版。
高校在校生、2022 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 (专科) 层次的招生录 取。
( 二 ) 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中职毕业生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在5月16 日 前通过统一招考平台完成。在此期间我校将针对中职毕业生 考生在统一招考平台上提交的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或在读 (含 就读专业) 证明材料扫描件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情况及专业 对口情况。
第十八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 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 的有关 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 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第十九条 考核科目
本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 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 4:3:3。中职考生入 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 500 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 为 200 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 150 分,职业技能考 核满分值为 150 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 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 要求。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 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我校采用体育术科测试模式进行。
第二十条 考核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综合 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 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主要考察考生 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试卷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体育术科测试模式,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2.具体考试范围请考生参阅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 考试大纲。
第二十一条 考核成绩构成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综合文化知识考 试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 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录取原则
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4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 分数线。依据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分数线上按考生志 愿和入学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入学测试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 考生名单。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 的考生不得转学。考入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考生填报 志愿请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要求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拟 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 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 放录取通知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 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 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 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 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有关文件 (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 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10〕79 号]执行。
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 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每生每年 6410 元;住宿费每生每年 1033 元。
第二十八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 时间 (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 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 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 2022 年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 校成立由书记、校长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 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校招生就业办和纪检部门负责人 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 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 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 2022 年我校自主招生的 网上报名工作。
第三十一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 有序
按照 “行政牵头、院校负责、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 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 安排好 2022 年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 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 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 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 “学校组织考试考 核, 自主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 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我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 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 招生考试工作。按照 “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招生 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 “分 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 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自觉接受各级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 的舆论环境,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我校已构 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网,将我校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 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 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 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 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2 年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我校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 等资源做好 2022 年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在本校招生信息 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 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校 2022 年自主 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三条 学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第三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 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招生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审 计工作部)
联系人:于洪霜
监督电话:020-61905828
电子邮箱: gdtzyjw@126.com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61034014
传真:020-61034014
学校网址:http://www.gdt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bgs.gdtzy.edu.cn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 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自主 招生工作,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 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 和省的规定不一致, 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