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甘孜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四川/甘孜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21     主管部:四川省     院校人气:94518
校训:甘于职守,鼎于匠心
占地面积:600亩
住宿条件:上铺下桌、热水、洗衣机、家具设施齐全,每间房间配有书架、桌椅、衣柜、网络端口;每层楼还单独晾衣间等设施
在校生数:6000人

学院简介

甘孜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甘孜州第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填补了全省21个市州唯一没有高等职业院校的空白,学院于2021年建成并实现招生办学。学院位于甘孜州泸定县燕子沟镇,规划占地600亩,规划总面积23.35万平方米,预算投资12.6 亿元,办...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甘孜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甘孜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甘孜职业学院     时间:2024-08-21     浏览量:1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甘孜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67;主管部门:甘孜州人民政府。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甘孜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燕子沟镇南磨大道1号;姑咱校区(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鱼通路117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鉴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能被录取至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学校建议残疾考生谨慎填报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在4月12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拟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的姓名、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拟放弃录取资格原因等,并在申请书上附加身份证照片,拟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及其监护人还需手写签字盖指纹印,申请书完成后以照片形式发送至邮箱(8093364@qq.com),我校将根据接收到的申请书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因放弃录取资格、违规违纪等导致的计划空缺,我校将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鉴于藏医学、藏药学专业的特殊性,考生须具备较为良好的藏语文基础,学校建议无藏语文基础的考生慎重填报藏医学、藏药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泸定县燕子沟镇甘孜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626100

招生咨询电话:(0836)6665011

学校网址:www.scgzzyx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1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