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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甘肃/金昌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10     主管部:甘肃省     院校人气:116635
校训:学无止境、行至于善
占地面积:716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热水、
在校生数:7123

学院简介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的前身是经原有色总公司备案隶属于金川集团公司的成人高校-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批准文号〔1984〕教成字033号)和甘肃省首批“标准化中等师范学校”-金昌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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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来源: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7-20     浏览量:57

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实力

金昌市人民政府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单位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院校

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甘肃省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单位

陇原工匠培训基地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金昌市文明校园

金昌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

学校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高职(专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奖助贷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招生类型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

招生层次

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

全日制 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报考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

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4月15日至19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4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录取时间

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4月20日至4月26日进行,录取于4月27日至28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5月5日进行。

录取结果公布及确认

5月8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8日至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过程中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定的位次,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2.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录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3.录取过程中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4.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并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5.已被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享受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7.录取结果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

0935 — 82366300935 — 823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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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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