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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时间:2024-11-11 浏览量:153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3+2”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1级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黑教职函〔2023〕16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3+2”中高职贯通培养(以下简称“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贯通培养”工作进程,完善和建设纵向贯通的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部、监察专员办公室、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贯通培养”转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贯通培养”转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导全面工作。
“贯通培养”转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贯通培养”转段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招生录取、转段考核、人才培养、学生管理、纪检监察五个工作组。各组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生录取组
组 长:郑仁民
副组长:杜清琳 姚毓铎
工作职责:
1.与合作中职院校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转段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4.做好“贯通培养”过程中的各项统计工作。
5.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转段考试成绩。
6.负责转段考生的录取、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的发放。
7.其他“贯通培养”的相关工作。
(二)转段考核组
组 长:宁 凯
副组长:赵凤英
工作职责:
1.转段考核由教务处牵头,考核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自2022年开始,在新生进入中职学段学习的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标准和办法。自2020级开始,在中职学段第三学年上学期末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确定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制定“贯通培养”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转段考核工作考生须知。
3.对参考教师进行培训,考生评分并汇总成绩,接待申诉考生成绩查询。
4.其他与转段考核相关考务工作。
(三)人才培养组
组 长:宁 凯
副组长:赵凤英
工作职责:
1.对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进行统筹指导,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分段负责落实。与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订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学校高职阶段培养进程。
2.统筹规划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考虑难易程度、能力递进等因素,将中高职课程进行系统整合、模块化设计,做好中高职课程教学的过渡衔接。
3.鼓励双方教师交流互动,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互派教师组织开展教学。
4.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有关要求,与中职学校共同商定安排顶岗实习与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支持学校与中职学校,根据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和考核标准,做好递进衔接、不重不漏。
(四)学生管理组
组 长:丁良海
副组长:王 冲
工作职责:
1.为“贯通培养”转段后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注册高职学籍,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2.确保“贯通培养”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与统招学生同等待遇。
(五)纪检监察组
组 长:丁良海
副组长:田守文
工作职责:
1.负责对考核、录取、培养工作的全程监督。
2.设立快捷、通畅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
3.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4.负责对外公布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结果。
四、考试、录取
(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总分200分。
(二)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20分。
(三)已经录取的学生上报黑龙江省考试院审批备案。
(四)“贯通培养”转段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属实,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一名中职学校转段学生只能被一所高职学校的对接专业录取,不得跨专业贯通培养。已通过“贯通培养”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高职单招、中职对口升学、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和普通高考。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