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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黑龙江/哈尔滨     类型:师范类     创办时间:1952     主管部:黑龙江省     院校人气:106728
校训:为学为师,至真至美
占地面积:405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
在校生数:4392

学院简介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哈尔滨市幼儿师范学校是黑龙江省最早开展幼儿教育的师范学校,始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学校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校园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04平方米。校内建有综合楼、...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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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招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24-08-21     浏览量:10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招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单独招生代码:8036)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组,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内容

第九条 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第十条 报名条件: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线下考试,满分为150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考试分为笔试(60%)和面试(40%)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核通识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基本形象礼仪、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认知。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形象礼仪、文化素养、职业认知。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单项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笔试成绩、形象礼仪、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认知;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单项成绩的排列顺序为形象礼仪、文化素养、职业认知。总分在90分以下的学生学校不予以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不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放弃资格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2024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的考试(面谈)。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准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 2024年职教高考(原对口招生)报名。

第十八条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凡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纪检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考试院备案。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考(测)试费等。

第二十二条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校网址:http://www.hayouzhuan.org.cn/

招生网站:http://www.hayouzhuan.org.cn/zsw/main.htm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18946104253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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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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