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来源: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5-30 浏览量:187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第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力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网络安全组、财务管理组,共七个工作组。
第六条 2023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共设7个招生专业。分别为: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80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80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80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95人、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70人、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专业70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40人,总计715人。最终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打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为准。
第七条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含补报名),并通过现场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时开始,2023年3月17日15:00时截止。
填报要求:考生填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九条 本次单招考试在省招考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考生需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第十条 2023年3月26日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核《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每科卷面200分满分,共计400分满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以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教材内容为基础。《文化素质》考核侧重人文素质等综合性素养,涵盖语文、数学、历史、地理、政治等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自我分析及规划、通用技术基础知识、心理健康、运用科学方法探索自然规律等内容。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招生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录取遵照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满足高分学生志愿,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因考生总成绩低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三条 学院将对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分数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月31日前),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间将随录取通知书另行通知)。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2023年4月5日前,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4月6日我院剩余招生计划的考试(考试方式与第一阶段考试方式相同)。4月12日前,我院将在学院官网上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6000元/年。单独招生考试测试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测试费300元/生。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
监督申诉邮箱:jw5603@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969008(哈尔滨校区)
办公邮箱:hjyzs5666@163.com
微信公众号:hlcpedu
学院网址:http://www.hlcp.com.cn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88号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