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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作者: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时间:2023-06-06 浏览量:196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坚持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安全性、科学性,充分发挥面试的选拔作用,规范和指导考生面试过程,现将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综合测试(笔试+面试)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考生参加综合测试(笔试+面试)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者,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2023年3月26日(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
2.面试:2023年3月26日13:30-16:30
职业技能测试考场 | |||
系 部 | 专业(方向) | 考场 教室 | 备考 教室 |
舞 蹈 系 | 舞蹈表演 | 舞蹈楼 102 | 舞蹈楼 女101 男103 |
舞蹈编导 | |||
器 乐 系 | 音乐表演 (乐器演奏) | 教学楼 302 | 教学楼 303 |
乐器制造 与维护 | |||
钢琴调律 | |||
声 乐 系 | 音乐表演 (声乐) | 教学楼 306 | 教学楼 309 |
音乐制作 | |||
戏 剧 影 视 系 | 戏曲表演 | 教学楼 116 | 教学楼 女118 教学楼 男120 |
戏剧影视表演 | |||
艺 术 设 计 系 | 室内艺术设计 | 教学楼 511 | 教学楼 513 |
广告艺术设计 | |||
影视动画 | |||
服装与 服饰设计 | |||
书画艺术 | |||
舞台艺术 设计与制作 | |||
环境艺术设计 | |||
民族传统技艺 | |||
传 媒 系 | 播音与主持 | 教学楼 404 | 教学楼 408 |
曲艺表演 | |||
摄影摄像技术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
广播影视 节目制作 |
3.考生笔试应于3月26日上午8:20前在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主楼门前集合,8:30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教室,9:15以后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并取消笔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面试应于3月26日下午13:00前在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楼主楼门前集合,13:30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备考室。
1.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教室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到书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验。
2.考生进入教室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带有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1.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生进入综合素质测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3.考生答题原则上讲普通话,测试完毕后,考生应告知考官“回答完毕”或“测试完毕”。
4.考生进入备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带有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考生在备考室应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如需去洗手间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6.测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在指定出口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或备考室及考点周围逗留、喧哗。
7.对违反综合素质测试规定,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需自备音乐的考生,请将音乐存储在U盘里。
为保证考生考试期间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备考期间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