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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焦作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75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106882
院校特色: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自强博学、唯实创新
占地面积:777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14000余人

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太行山南麓、豫西北新兴的中国优秀山水旅游名城——焦作市。这里山川锦绣、人杰地灵、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与郑州隔河相望,郑焦城际铁路半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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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时间:2025-04-02     浏览量: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七条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75年,经历了河南省煤矿学校、焦作煤炭工业学校、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经教育厅批准,省政府同意,与河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河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获得“河南省省级文明校园”、“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即普通高考考生,以下简称“普通类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即中职对口招生考生,以下简称“对口类考生”,专指以中职对口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社会考生、往届生、退伍士兵考生、无学籍考生等其他类型考生,我校均按照考生实际报考身份(普通类考生、中职对口生),将考生身份划归到“普通类考生”或“对口类考生”。考生如忘记本人报考身份,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查看。

第五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三条    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2025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共计2500个,共37个专业和方向,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总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单招总计划

招生对象

学制(年)

学费(元/年)

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3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

测绘工程技术

12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3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33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4

安全技术与管理

18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6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3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7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8

无人机应用技术

5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9

新能源汽车技术

9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5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2

电线电缆制造技术

7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3

机电一体化技术

27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4

智能控制技术

9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

11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6

新能源装备技术

6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7

工业机器人技术

11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8

计算机应用技术

(JAVA开发方向)

8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19

数字媒体技术

1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0

工业互联网技术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1

物联网应用技术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2

云计算技术应用

4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3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4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3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5

大数据技术

3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6

智能交通技术

4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7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8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29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4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3700

31

建筑室内设计

4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32

建筑工程技术

3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33

工程造价

4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4200

34

社会体育

5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3700

35

健身指导与管理

1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3700

36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25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3700

37

音乐表演

50

普通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

6000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我校各专业的普通类考生人数和对口类考生人数的比例,确定各专业的普通类考生招生计划和对口类考生招生计划,第一时间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对社会公布。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填报我校志愿时,院校代号:6191,各专业代号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链接:https://www.hciit.edu.cn/zsxx)查看《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各专业代码》(后续发布)。

3.我校只对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进行考核,录取时只依据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志愿不作参考。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均视为不同意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准考证打印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自行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ddzs.hciit.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流程和方法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看《关于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打印的通知》(后续发布)。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七条    我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第十八条    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满分200分;试卷分值分别是100分、50分、50分,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考试时间:120分钟。

2.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免考且不允许申请选择参加考试,成绩直接认定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的分数。具体折算方式如下:

(1)2022级之前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方式:成绩等级A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100%;成绩等级B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85%;成绩等级C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成绩等级D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50%;

(2)2022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方式:成绩等级A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100%;成绩等级B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85%;成绩等级C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70%;成绩等级D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55%;成绩等级E折算为对应科目试卷分值的40%。

3.对口类考生和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考生须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4.退役士兵考生(无论是普通类还是对口类),可申请文化素质考试免考。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

退役士兵考生身份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文化素质考试免考,成绩直接认定为170分。若此类考生同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不予折算,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仍为170分。

5.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退役士兵身份认定结果均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不接受考生个人申报。

第十九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类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实操或机试。

2.职业技能测试:对口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试卷分值:200分;测试方式:面试、实操或机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办法

(1)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竞赛等级直接予以赋分认定。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赋分规则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人社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含省/部/国家级以上的特等、一、二、三等奖),赋分分值200分;

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人社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赋分分值180分;

③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人社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赋分分值160分。

说明: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赋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3)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办法

①线上申请及初审

符合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后,须于2025年4月17日9时至4月18日18时自行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ddzs.hciit.edu.cn/)的“职业测试免试申请”栏目中履行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申请的流程和方法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看《关于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的通知》(后续发布)。我校将对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申请进行线上初审并认定赋分,审核结果及认定赋分结果将通过我校单招管理系统反馈给考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每名考生最多上传3次(包含首次上传)。

②现场审核确认

线上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免试的证书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ciit.edu.cn/zsxx/)查看《关于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证书现场审核的通知》(后续发布)。

③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的最终审核结果及认定赋分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已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条    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考试地点: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日程安排

 

注:具体考场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总成绩计分办法

1.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2.对口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时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相互独立,分开进行,等比例录取,互不影响。

第二十五条    普通类考生和对口类考生均依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报考该专业的相同类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折合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考生成绩相同时:

1.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2.对口类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按上述规则拟录取结束后,如个别专业仍有剩余计划,经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我校有权对这些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处理,对剩余计划的调整处理情况,我校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须填报我校单招志愿方可提出申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并签字盖章。

(2)生源学校确认后,由考生本人携带已签字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于2025年4月3日9时至17时前往我校北门东侧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九条    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我校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

我校2025年各专业及住宿等收费标准为:

学费:37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

住宿费:800元/生·年(6人间)或600元/生·年(8人间),均安装冷暖空调。

第三十一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

第三十二条    奖助措施

学生在校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减免和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学生资助。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年。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

(2)学校助学金:每生1000元/年。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大学生学费减免及助学金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退役士兵大学生可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5.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6.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7.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8767031、0391-8767693。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按照相关规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五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因行业岗位要求,男性考生身高须达到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须达到160厘米及以上,且身体无明显疤痕,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391-8767062。

第三十六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违规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社会人员从事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招生咨询,切勿上当受骗。对以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 编:454000

邮 箱:hngxxyzb@126.com

网 址:http://www.hc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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