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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6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100889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求实严谨,团结奋进
占地面积:600余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上下铺、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15000

学院简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56年,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等职业院校,现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学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河南省省级优质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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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5-04-03     浏览量:3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适合我校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主任由书记、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等工作的院领导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设有招生组、考务组、监督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舆情防控组等,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监督措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并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38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900人,其中包括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录取计划不再单列执行。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对各类别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请于2025 年 4 月 15 日 9 时至 4 月 16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 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考生按时认真地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命题和考试

考生按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分类别组织单招命题考试。考试均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

考生分类:通过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中,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为高中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为社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材料为准);通过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为中职生;退役士兵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准。

1.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

2.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将考生的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后相加,满分300分。折算办法如下:

(1)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为四个等级的,A、B、C、D对应折算分数为45分、37分、29分、21分;科目成绩为五个等级的,A、B、C、D、E对应折算分数为45分、39分、33分、27分、21分。

(2)思想政治、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为四个等级的,A、B、C、D对应折算分数为30分、26分、22分、18分;科目成绩为五个等级的,A、B、C、D、E对应折算分数为30分、27分、24分、21分、18分。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和方法同高中生。

5.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且申请免试专业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可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与4月7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身体条件要求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录取程序

(1)单招成绩。考生单招成绩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查询。

高中生单招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单招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单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根据以上三类单招成绩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中生单招成绩相同时,优先参考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合分数,仍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折合分数依次排序。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单招成绩相同时,优先参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分数依次排序。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考生,审核备案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免试录取。

(4)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

(5)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拟录取名单(含成绩)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6)上报拟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完成学业,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住宿费: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7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1.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学生顺利入学。

2.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8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十八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请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

邮    编:4500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67875027

监督电话:0371-67875015

学校网址:http://www.hnjs.edu.cn

招生邮箱:hnjyzs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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