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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河南/漯河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1924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105515
院校特色: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诚朴精业
占地面积:154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空调、热水、独卫、
在校生数:1.5万余人

学院简介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中国食品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汉字文化名城——河南省漯河市。学校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始建于1924年,是河南省较早开展西医人才培养的院校之一。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公办普通高等专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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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25-03-14     浏览量:31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依法治招精神,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源汇校区(漯河市大学路148号),召陵校区(漯河市中山路北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升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方式

第十条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要求,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等因素,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其计划以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计划公布形式: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及方式: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升学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并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护理专业5280元/年·生;其他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100元/年·生,六人间9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为学生提供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种奖助项目。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综合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600元和4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395-2924139  0395-2124491

学校网址:http://www.lhm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www.lhmc.edu.cn/zs/

邮箱:lhyzzsc@163.com

通讯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规定收取费用外任何费用,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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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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