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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23-05-25 浏览量:29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2〕14 号)》文件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 2022 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单独招生工作同时推进、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朴太红
副组长:赵艳杰、宋京花
成 员:崔明华、龚全英、金贵华、权大哲、齐永光、朴林、周日新、刘平源
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组(招生宣传组)、命题组、考务组、纪检组、录取组等 5 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多措并举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形成各级联动机制,加强工作有效衔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落实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谋划在先,有效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期间的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以人为本,内外兼防。切实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严防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传入校内。
3、科学谋划,稳步开展。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 3 科学研判,统筹制定我校 2022 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各项预案。
对于本年度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期间的预案另行制定。
表 1:2022 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价为准)
已报名参加我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我校对考生没有专业限制,高中生选择高中生身份入口报名,中职生选择中职生身份入口报名。
沈阳校区: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阜新校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电子商务只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其它专业不限。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所有招生专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学校按照普通高考或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令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官网 http://www.lnnc.edu.cn 进入 2022 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 年 3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 点
2、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我校官网单招报名系统注册、交纳报名费 120 元、资格审查合格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学校安排考场后可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予以退费,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4、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我校 2022 年单招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审的考生 5 月 13-5 月 18 日登录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面向单独招生的文化课命题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我校专业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招收高中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课满分 300 分(语文 200 分、数学 10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150 分,总分 450 分。
(2)招收中职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 300 分(语文 200 分、数学 100 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
(3)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考核,要求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参加测试和考核,并按其成绩记入总分。
3、考试、测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我校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通过线上考试方式组织单独招生考试
表 2: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线上考试平台(考生登录平台方法考前模拟演练时另行发布)
5、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沈阳校区和阜新校区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校区填报志愿,考生选择的服从志愿只能在所选择的校区内调剂。
(二)普通高中生可报考一个校区的两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中职生可报考一个校区的两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文化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相同,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
(四)报考沈阳校区师范专业的中职生职业技能考核须达 90 分及以上。
(五)报考阜新校区师范类专业的中职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 70 分及以上。
(六)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 21 号)的要求提前咨询学校,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向我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一)我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当考生与其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有重复预录取情况时,我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预录取结果。
(二)预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对预录取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确认预录结果的考生我校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按照国家和辽宁省规定,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 2022 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 2022 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后24小时日内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一)收费标准
最终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价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表 1:2022 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列明;
学生住宿费标准:
沈阳校区住宿费 400 元/年;
阜新校区住宿费 500 元/年。
(二)退费办法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如下电话
阜新校区:0418-2285066;
沈阳校区:024-866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