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江苏/南京     类型:旅游类     创办时间:1978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20457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以微笑和知识服务社会
占地面积:421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7200多人

学院简介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其前身是江苏省旅游学校和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江苏省旅游学校设立于1978年,是全国创办最早的一所专门培养旅游人才的中专学校,校址在江苏宜兴湖㳇镇,1984年迁址南京,更名为南京旅游学校。金陵旅馆管理干部学院设立于1989年,由原...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作者: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时间:2023-05-05     浏览量:27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面向江苏省内提前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江苏省代码1160。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全国最早、江苏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职院校,开设20余个与文化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校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华严岗(南京市鼓楼区华严岗1号)两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就读校址均在江宁校区。

第五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办事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江苏省专科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学费(元/年)
1酒店管理普通类1504700
2酒店管理(中澳合作)普通类3012000
3财务管理普通类304700
4计算机信息管理普通类405300
5旅游管理普通类604700
6旅游管理(与三江学院分段普通类404700
培养3+2本科项目)
7电子商务普通类454700
8旅行社经营管理普通类104700
9空中乘务普通类706800
1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普通类355300
11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106800
12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106800
14环境艺术设计(与南京传媒学院艺术类306800
分段培养3+2本科项目)
15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南京传媒艺术类306800
学院分段培养3+2本科项目)
13会展策划与管理普通类104700
16会展策划与管理(与南京传媒普通类404700
学院分段培养3+2本科项目)
17烹调工艺与营养普通类804700
18西餐工艺普通类354700
19西餐工艺(中澳合作)普通类3515000
20中西面点工艺普通类404700
21旅游英语普通类804700
22旅游日语普通类304700
23应用韩语普通类304700
24应用西班牙语普通类304700



合计1000

第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专科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考生已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普通类专业要求7个合格,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4个合格;艺术类专业要求4个合格。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要求: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时。

第十四条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男生175-185厘米,女生163—174厘米,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迹等,家中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以及旅游管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采用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仅限第一专业报考),其他专业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人文素养、文化常识等素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素质。校测时间:2021年3月26日,校测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面试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体检(费用自理)。第二轮校测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江苏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校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旅游管理(包括 “3+2本科”项目 )、旅行社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除外。

旅游管理(包括 “3+2本科”项目 )、旅行社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面试合格后须通过专业体检。如面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所属科类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校测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4.同分考生按语数外、物史、其他5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校测的报名考试费人民币60元/人(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空中乘务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西餐工艺(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学校奖学金(500元-2000元)、企业奖学金以及学校彩虹助学基金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学校不断健全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学体系,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000

招生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096853

咨询QQ群:165643907

招生传真:(025)58591229

电子信箱:800074180@b.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25)58096817

招生监督邮箱:JW@nith.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ith.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ith.edu.cn/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3月


分享到: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华严岗校区地址:鼓楼区华严岗1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