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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来源: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作者: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时间:2023-07-04 浏览量:15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11429(国标代码),778(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第三条:我院2022年招生的专业有: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第四条: 在大三后半学期参加由合作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后直接到对口院校就读两年,取得对口院校的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
2、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内蒙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
4、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旗县区教育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条 学费、住宿费:青城分院 学前教育学费为8000/年、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8500元/年,其余所有专业均为7500元/年。
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第七条 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
第八条 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如高考总分出现平行分时,各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分数排序,择优安排录取;
第九条 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第十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进行入学前面试,面试要求如下:
⑴、身高:女生163cm-172cm,男生174cm-182cm;
⑵、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肤色好;
⑶、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的疤痕和纹身;
⑷、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
⑹、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生效。
第十二条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招生办公室);就读地点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
青城分院联系电话:0471—4310114 4360043 4360045, 1502498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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