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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内蒙古/赤峰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74     主管部:内蒙古自治区     院校人气:94662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修德励能,知行合一
占地面积:400余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上下铺、热水、洗衣机、
在校生数:11000余人

学院简介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4年,始终坚持“德育为先、技能为重、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专注培养高素质现代交通运输人才,素有“祖国北疆交通人才摇篮”美誉,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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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7-13     浏览量:74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1】36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三)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负责审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方案的实施。

三、招生对象

取得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所有参加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在2022年11月16日至27日完成高考报名;

2.2023年3月2日—3月6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单独招生考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

3.如计划剩余,考生可在2023年4月7日—4月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进行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23年3月8日—3月9日登录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网址:http://www.nmjtzy.com

五、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在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答题。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月11日—15日,以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文科类考生考语、数、外、文综及综合素质测试(一张卷满分300分)。

2、普通高中理科类考生考语、数、外、理综及综合素质测试(一张卷满分300分)。

3、对口升学类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和对应科类的专业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300分)。

(四)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均在本市设置考场。考生根据准考证上打印的具体考场自行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更换考场的可给招生处打电话。

七、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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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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