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陕西/咸阳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50     主管部:陕西省     院校人气:146400
院校特色:

国家示范

优质高职

双高计划(院校)

双高计划(专业)

校训:明德、笃学、精艺、强身
占地面积:1160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阳台、暖气、部分有独卫
在校生数:21000余名

学院简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校。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七十余年的...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招生动态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5-26     浏览量:2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 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

第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八条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2019年跻身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入选教育部、财政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全国前十),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商贸与流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部、美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专业设置立足产业急需,涵盖装备制造、电子电气、工程材料、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公共事业、物流管理、工民建筑、纺织染化、服装艺术等十大职业门类,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1年我校80个专业及方向面向10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办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 新高考试点省份按录取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价格主管部门新收费标准文件执行)。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⑤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件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1日


分享到: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渭城校区)

经开校区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包容路1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