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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工科发展势头强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安徽劳动大学铜陵市师范班专科班(1978年创办),1983年更名为铜陵财经专科学校,2000年安徽省冶金工业学校(1958年创办)和铜陵师范学校(1958年创办)并入该校,2002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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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陵学院 作者:安徽考哪儿 时间:2023-03-25 浏览量:773
铜陵学院
本科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翠湖校区)
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育秀校区)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已完成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10:00 至 4 月 2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报考我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
已填报我校志愿的所有考生须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9:00—4 月 7 日 16:00 登陆我校报名系统进行如下操作(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1. 所有考生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 报考金属材料工程及汽车服务工程的考生须选择技能测试项目(电工或钳工)。
3. 所有考生须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盖章签字),在校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三年制或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3) 含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完整学籍表原件;
(4) 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3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1. 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交纳 120 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方法另行通知, 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zsb.tlu.edu.cn/。逾期未缴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
3. 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准考证领取: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zsb.tlu.edu.cn/)。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 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3 年修订版)》执行。
1. 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笔试,满分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各 120 分,英语 60 分)。
2. 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包括专业理论考试(满分 200 分)和技能测试(满分 250 分)。
财经商贸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必测)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选测)。
加工制造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钳工技能考核或低压电器控制电路的安装, 二选一。
注:我校将于 2024 年,将技能测试中“低压电器控制电路的安装”科目改为“电子产品组装与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考生可于 5 月 10 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tlu.edu.cn/)查询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于 5 月 11 日 11:00 前将查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641152150@qq.com(逾期不予处理),邮件须以“对口查分+姓名+考生号+手机号码”进行命名,我校将进行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1. 计划分配:加工制造类专业计划数根据考生选考电工或钳工比例确定,即电工或钳工方向计划数=加工制造类总计划数×(电工或钳工方实际考试人数÷ 加工制造类总考试人数)。
2. 我校录取控制线: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低于 210 分,技能测试得分 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
3. 录取原则:达到或超过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且技能测试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工制造类按技能测试电工或钳工的计划数分别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技能测试。
我校实施大类招生,财经商贸类专业、加工制造类专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财经商贸类专业调剂的顺序为金融学专业、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1. 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我省 2023 年本科对口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后予以公示录取。
2.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5 月 12 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zsb.tlu.edu.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1. 近三年来(含 2020 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 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三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 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3. 申请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9:00—4 月 7 日 16:00 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签字),在校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3) 含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完整学籍表原件;
(4) 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3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5) 《2023 年铜陵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 2);
(6) 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考生可于 4 月 7 日 17:00 前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查看鼓励政策享受资格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 5 月 6 日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5 月 7 日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
5、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6、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均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铜陵学院。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铜陵学院网址:http://zsb.tl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铜陵学院举报电话: 05625883647(招生办),5881977(纪委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铜陵学院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562-5881020 0562-5881961 0562-5883647。
(二)学校网址:http://zsb.t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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