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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1人 关注
江苏/泰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8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10668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厚德尚技 自强不息
占地面积:106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9635人

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是全国第一批14所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地级泰州市第一所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成立的泰州医学专科学校(后更名为泰州卫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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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学院官网    作者: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4-08-21     浏览量: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106,江苏招生代码:1431。学院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我院坐落在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江苏省第一所冠名“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校,具有66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文明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占地面积1061亩,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是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提前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六条 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提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编制2024年提前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招生条件:江苏省内已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其中,报考我院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合格性考试科目均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还须有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4〕2号)要求。报考医学类所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第九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日程安排:考生须在2024年3月6日—8日17:00(第一轮)、4月9日9:00至15:00(第二轮)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我院门户网(www.tzpc.edu.cn)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我院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可以填报我院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

具体内容

地点

3月6日-8日17:00

第一轮填报提前招生院校及专业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3月10日

获取第一轮报考我院考生的合格性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院对考试院提供的信息及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3月16日

完成对第一轮报考我院考生的校考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见准考证)

4月3日

公布第一轮报考我院的拟录取结果,并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4月9日

9:00至15:00

第二轮填报提前招生院校及专业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4月10日

获取第二轮报考我院且未被录取考生的合格性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院对考试院提供的信息及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4月13日

完成对第二轮报考我院且未被录取考生的校考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见准考证)

4月22日

公布第二轮报考我院的拟录取结果,并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6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招生信息网站(zs.tzpc.edu.cn)

第十条 报考我院艺体类特长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10个,仅招收田径项目,申请体育类特长生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2)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五名;(3)取得区县级比赛前三名。比赛须是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

2.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10个,仅招收器乐项目,包括二胡、琵琶、扬琴、阮、笛子、大提琴、小提琴,申请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文化与旅游部权威认证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专业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证书;(2)获得区县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比赛须是教育、人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

3.艺体类特长生招生纳入各专业招生总计划,除须按照正常流程报名,还须填写附件《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或《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17:00,将艺体类特长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sbtzy@163.com,经学院审核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体类特长加试。

第十一条 校考考核办法: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校考,并以此成绩为依据,结合省合格性考试的合格情况,划定学院及相关专业分数线。文化素质校考以笔试的形式开展,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的学科性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满分为300分。其中,英语和日语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报名的对应语种安排考试,其他语种统一按照英语安排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无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校考,直接以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为依据,结合省合格性考试情况,划定学院及相关专业分数线,无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无法参与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艺体类特长生须同时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无须校考,须有对应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和艺体类特长生加试,根据加试成绩和计划数确定合格人数,加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考生,直接认定不合格,加试合格考生可取得参加我院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资格,不合格考生按照普通类参加招生录取,具体加试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校考。具体校考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报考轮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第一轮

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14日-15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tzpc.edu.cn/

参加校考

2024年3月16日

上午9:00-11:00

文化素质校考:学院公教楼

艺体类特长生加试

2024年3月16日

下午14:00-16:00

体育类加试:学院体育场

艺术类加试:艺术学院

第二轮

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10日-12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tzpc.edu.cn/

参加校考

2024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文化素质校考:学院公教楼

注:以上考试均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具体考场详发布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在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其方式安排上,如有变化以省教育考试院及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政策性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从“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文化素质校考和艺术类的美术、舞蹈、音乐专业省统考成绩按原始分计入考生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科目合格情况折算成分数计入考生成绩,合格科目每门计1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计6分。

第十九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校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对应专业省统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艺体类特长生成绩=文化素质校考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为对应省统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艺体类加试成绩,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含省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等)才可以参与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针对取得我院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资格考生,优先录取,即按照总分排序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各不超过2人,我院在提前招生第二轮不再进行艺体类特长生的招生录取。

第二十一条 如对学院公布的校考成绩有质疑的,请考生本人在三天内(含成绩公布当日)到校书面提出申请,进行查分核验工作,其他申请途径均无效。

第二十二条 专业安排方法: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专业计划数、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如部分专业在第一轮招生录取中计划已完成,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各类考生总分相同,则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仍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素质校考成绩的语文和数学之和、数学、外语分别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按照对应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省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艺体类特长生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仍相同则根据报考专业按照上述普通类或艺术类同分原则处理,如再相同则对比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院在提前招生批次组织的各项考试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医学类专业6200元,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4人间宿舍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生,6人间宿舍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奖学金、锦宸、小鹤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 4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高职提前招生是省考试院组织合格性考试,学院组织校考的一种录取方式,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三十条 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初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初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注册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组织学生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三十二条 我院以往有关高职提前招生的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招生办网址:http://zs.tzpc.edu.cn、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手机:15751155055,考生申诉电话:0523-86055000、邮箱zsbtzy@163.com。

第三十四条 本院郑重提醒未与任何机构合作,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20日

附件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docx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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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星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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