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 2022-04-19 11:24
目录 | 选课走班原则上高二开始进行 | 研究、志愿服务成高中必修课 |
《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已于日前公布。《意见》明确,语数外等9个学科高一完成必修学分,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依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
目前,我省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按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发展指导、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地方和校本课程开设。
附:
《意见》明确,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周35课时,原则上每课时45分钟,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课程内容整合及需求积极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验。
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和美术,分别可并行或交叉开设,按平均每周1.5课时统筹安排,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体育与健康在高中3年必须持续开设,每周安排2课时。学校应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保证学生修习14个必修学分,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安排教学时间。
《意见》中,鼓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方案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3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多个选修模块;部分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选课走班原则上高二上期开始进行。而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高中三年,学生获得88个必修学分,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在选修课程(含各学科课程选修、专题教育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结合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社会实践6学分,其中党团活动1学分、军训1学分、社会考察和职业体验等4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
《意见》要求,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学科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高二学年及高三上学期只呈现选择性必修学分,选修课程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高三下学期由学校自主设置学分。等级性考试选课走班原则上高二上学期开始进行,具体方案待教育部批准后再公布。
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大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根据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学生选择等级性考试学科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教学班级的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减少班额,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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