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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8人 关注
湖北/武汉     类型:电力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湖北省     院校人气:109849
院校特色:

优质高职

省级示范

双高计划(专业)

校训:严谨、求实、创新、奉献
占地面积:16.28万平方米
住宿条件:4-6人间,空调,独卫,热水

学院简介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办。学校始建于1953年。1958年升格为武汉电力专科学校。1960年筹建湖北电力学院。1962年更名为武汉电力学校。1998年合并湖北省电业技工学校。2002年升格为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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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武汉电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来源: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2-05-07     浏览量:151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要求,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院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学院2020年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扩招工作)。

第二条 学院扩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扩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981

第五条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六条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学院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和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教学部系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条 2020年学院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1个,总计划25人,具体专业计划分类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总计划

高职单招计划

扩招A类计划

扩招B类计划

扩招C类计划

1

机电一体化

25

0

0

25

0

学院可根据报考人数,对扩招分类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2020年学院高职扩招招收B类学生,学习形式全部为弹性学制。弹性学制学生学院不提供宿舍,不办理户口迁移,总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00学时,其中集中在校学习不少于总学时的40%,最长学习时限不超过5年。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11月6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我院扩招的考生均须在11月8日至11月9日到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 此次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的模式,具体考试方式见下表 。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测试内容

机电一体化技术

免试

专业技能测试(职业倾向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第十七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倾向测试成绩+心理测试加面试成绩)×2,其中职业倾向测试满分100分,心理测试加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八条 对于退役军人,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测试成绩×2;心理测试和面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满足多个免予测试条件的群体,必须参加心理测试加面试。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成绩+职业倾向测试成绩×10-3排序投档录取。另外,对于心理测试加面试综合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11月16日前学院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00元每生每年

注: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第二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或改变学习类型。

第二十五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59802729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9802666 59802660 59802779

网上咨询QQ群:187182396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www.whetc.com/zsjy/

电子邮箱:78605494@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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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珞喻路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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