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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

民办 普通本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浙江/温州     类型:财经类     创办时间:1999     主管部:浙江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7225
校训: 砥志砺行,与时竞进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

学院简介

编辑分类温州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目前浙南地区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由原温州大学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合并组建,原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孙义燧教授为商学院名誉理事长,原中共中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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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温州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来源:学院官网    作者:温州商学院     时间:2024-05-14     浏览量:158

温州商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商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637

三、校址

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温州商学院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具体招生省份、层次、专业、计划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不设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或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以英语为主。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可选择西班牙语或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三)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六)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八)体育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我省体育术科考试。体育特招生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特招生单独测试,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九)三位一体各专业(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九)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十)其他招生类型按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未设有单独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执行。

(十一)学校对应往届生招生录取均一视同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其中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9800元,其他本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

住宿费标
  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四人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7-8668958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   编:325035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邮   箱:zs@wzbc.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在教学资源满足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申请转入意愿专业学习,转入条件和要求根据师资、申请人数、学习成绩等因素另行规定,具体以我校学籍管理公布为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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