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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重庆/重庆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20     主管部:重庆市教委     院校人气:101827
校训:正德、明智、强能、报国
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独卫、

学院简介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位于中国职教名城、西部职教基地——永川。学校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教育部首批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是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基地,成渝地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职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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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时间:2024-08-20     浏览量:1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8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华为大道666号(邮编:4021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院地处永川凤凰湖景区,位于轨道交通重要节点,毗邻在建的渝昆高铁永川南站,环境秀美,交通便利。

学院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教育部首批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是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基地,成渝地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创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大数据产业人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智能制造产学研联合体副主席单位,川南渝西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单位。

学院着力产教科融合发展,依托华为技术优势,面向科技前沿办学,是华为ICT人才培养基地、ICT师资培训基地、ICT技能大赛赛场、“1+X”证书培训认证中心;拥有华为(永川)联合技术创新中心、360网络安全技术研究院和重庆大数据产业研究院等科研平台;着力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数智经济等新技术人才。

学院努力构建数智化社会服务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次承办各类国际赛事,已经建成VUE国际考试中心,并携手新东方前途出国成立国际学院,培养国际化新技术人才。

学院以智能为媒介,探索教育发展新模式;以智能为桥梁,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以智能为平台,探索科技创新新方法。学院园林式书院布局,格调高雅、环境优美,各种设备设施高端智能,全力构建“大学校园+科研机构、产业园区、旅游目的地”等1+N融合发展共同体。

学院拥有丰富的管理团队、知名专家、专职教师、华为等企业工程师,并引进了一批国家精品课程、华为认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智能引领、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为智能化等新兴产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ps://www.cqai.vip/zszc)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上查阅。我校开设有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上述专业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qai.vip/zszc)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安排: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须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招收高职专项类考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s://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s://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除高职专项类外,我校将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重庆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二)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48厘米,男生不低于158厘米;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48厘米,男生不低于158厘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斜视、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4.8;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s://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s://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www.cqai.vip/zszc)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4年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23-49832888

(二)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华为大道666号

邮政编码:402160

招生部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49669696、023-49669797

学校网址:https://www.cqai.vip

招生网址:https://www.cqai.vip/zszc

电子邮箱:646636315@qq.com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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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华为大道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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