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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甘肃省招收青年学生工作的通知

考哪儿网 51 2024-06-18 15:50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厅〔2019〕38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等工作的通知》(应急消招〔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我省招收青年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意向征集、信息审核、志愿填报、考核测试、录取投档等五个环节。考生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等工作由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会同院校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甘肃省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参加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且结论均为合格。

三、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计划在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12名,其中消防救援7人,森林消防5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

四、考核测试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需参加省招录办组织的考核测试,考核项目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各项测试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任意一项测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自公告发布即日起,对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自行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不得涂改。考生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于6月22日之前交高考报名地所在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6月27日之前,省招录办依据考生中学期间的在校表现鉴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凡是测试结论不合格的,由省招录办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报后的3日内向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

7月1日,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格检查由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承检医疗机构负责人组成。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由监督复议组视情安排现场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7月2日,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面试、心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放弃处理。

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和心理测试完成后,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安排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6月26日20:00至30日14: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的院校,面向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的时间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对考核合格考生进行投档,投档时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认可照顾加分),由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院校投档,当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未完成时,从第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的100%向院校投档;当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时,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第一、第二志愿均按照计划缺额数的100%向院校投档。

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高考优待政策,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核复检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新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员毕业时,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干部计划,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八、纪律与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了解有关信息,也可在工作日向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咨询,办公电话:0931-51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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