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2024-08-06 16:35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职学校及区外西藏中职班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依据自愿兼报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考试。往届中职毕业生无报考资格。已被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高职录取。
(2)参加对口高职考试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类别(见附件2),不允许跨类混报。
(3)区内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及分段制协议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参加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4)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已被区外学校录取的不再参加区内高考和对口高职录取。
(5)分段制专项招生计划及协议招生计划为限报计划,“3+2”“3+3” “1+3”分段制专项、分段制协议毕业生必须统一报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1)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信息确认的方式报名。
(2)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报名信息由学校或本人在网上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和上传考生报考材料,按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3)学籍认领及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5月1日至5月8日,网上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为5月3日至5月1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4)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逐项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信息后不再受理任何修改信息的申请。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按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视作自愿放弃。2024年起不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收取文具费,考生自备文具参加考试。
(5)5月16日前,区内中职学校及区外西藏中职班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装入考生档案。
(6)2024年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七地(市)设立考区。
(1)报名参加我区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学籍、档案等报考材料。
(2)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区外西藏中职班考生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西藏自治区西藏班(校)管理中心负责;区内中职学校考生报考资格及材料审查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生就读学校负责。
(3)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报考材料清晰可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依策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各地(市)、各中职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压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所在学校应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考生评语中。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①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②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切实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1)考生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2)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纸介质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档案内容参照《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招委办〔2020〕22号)相关规定执行。纸介质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电子档案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因档案缺失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被录取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考试科目为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政治、高职专业综合4门,总分750分,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类别(详见附件2)。
对口高职考试于6月12日至13日举行,具体时间为:
高职语文6月12日9:00至11:30
高职数学6月12日15:00至17:00
高职专业综合6月13日9:00至11:30
高职政治6月13日15:00至17:00
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试;区外西藏中职班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试。
除藏医医疗类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由我区自主命制。试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13.对口高职考试评卷、登分、汇总及成绩复查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答卷评阅均采取计算机网上评阅方式,各校须加强对考生考前答题指导和培训,确保考生规范作答。
六、志愿填报
14.2024年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实行全区统一录取,所有考生按照对应专业大类报名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对应院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重复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后,可在对口高职生源招生计划中了解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学制、人数、学费等。
15.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他人篡改。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6.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考录取结束后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17.对口高职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专业调剂”,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及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生源不足院校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解决,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通过调剂录取专业对口、分数优先的考生解决。
18.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各项承诺。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9.高校录取新生须按我区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20.对口高职考生被普通高考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高职录取。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21.对口高职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办、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共同按要求完成。
2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招生高校、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学生管理工作处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23.各级部门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公示的考生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24.各级部门须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25.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6.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表等)、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27.自治区招生办将考生在对口高职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28.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时查询各类招考信息及相关安排。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址为:http://zsks.edu.xizang.gov.cn。
附件: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对口升高职考试专业对照
普通中职毕业生对口高职招生专业对照 | ||
毕业专业 | 报考专业类别 | 备注 |
学前教育、幼儿保育 | 学前教育类 | |
护理、药剂、婴幼儿托育、医学检验技术 | 护理类 | |
园林技术、园林绿化、环境治理技术、园艺技术、应急救援技术 | 园林绿化类 | |
作物生产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 | 作物生产类 | |
畜牧兽医、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畜禽生产技术 | 畜牧兽医类 | |
藏医医疗与藏药 | 藏医医疗类 |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电子信息技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无人机操控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应用 | 计算机类 | |
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餐烹饪、民族食品加工技术、导游服务、食品加工工艺、中西面点制作、茶艺与茶营销 | 旅游管理类 | |
供用电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农村电气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水电站运行与管理、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 供用电技术类 |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技术、焊接技术应用、公路养护与管理、建筑水电安装与运维、选矿技术、数控技术应用 | 建筑工程类 | |
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服务与营销、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维修类 | |
民族美术、工艺美术、唐卡绘画、社会文化艺术、家具设计与制作、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服装与饰品、服装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与制作、美发与形象设计、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数字影像技术 | 艺术设计类 | |
文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物业服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安全保卫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养老服务 | 公共管理类 |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管理类 | |
会计事务 | 财务会计类 | |
铁道工程,铁道运输服务 | 铁道运输类 | |
运动训练 | 体育教育类 | |
3+2分段制专项招生专业对照 | ||
毕业专业 | 报考专业类别 | 备 注 |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类 | 毕业学校拉萨二职、昌都二职 |
园林绿化,园艺技术 | 园林绿化类 | 毕业学校拉萨一职 |
邮政快递运营 | 物流管理类 | 毕业学校拉萨二职 |
供用电技术 | 供用电技术类 | 毕业学校昌都职校 |
作物生产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 作物生产类 | 毕业学校山南职校、日喀则职校、阿里职校 |
畜禽生产技术 | 畜牧兽医类 | 毕业学校日喀则职校、那曲职校 |
护理 | 护理类 | 毕业学校山南二职 |
分段制协议招生专业对照 | ||
毕业专业 | 报考专业类别 | 备 注 |
体育训练 | 体育教育类 | 毕业学校区体校 |
体育教育 | 体育教育类 | |
1+3分段制专项招生专业对照 | ||
毕业专业 | 报考专业类别 | 备 注 |
幼儿保育 | 学前教育类 | 毕业学校日喀则职校 |
电子商务 | 计算机类 | 毕业学校昌都二职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管理类 | 毕业学校那曲职校 |
艺术设计与制作 | 艺术设计类 | 毕业学校日喀则二职 |
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 | 汽车维修类 | 毕业学校阿里职校 |
物业服务 | 公共管理类 | 毕业学校拉萨二职 |
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 供用电技术类 | 毕业学校山南二职 |
藏医医疗与藏药 | 藏医医疗类 | 毕业学校昌都职校 |
3+3分段制专项招生专业对照 | ||
毕业专业 | 报考专业类别 | 备 注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管理类 | 毕业学校拉萨二职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商务 | 计算机类 |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旅游管理类 | |
建筑工程施工,焊接技术应用 | 建筑工程类 | |
会计事务 | 财务会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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