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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电力类     创办时间:1933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99096
校训:严谨笃学,敬业乐群
占地面积:800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
在校生数:8600

学院简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中央和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举办、以电力职业教育为主体的普通高校,是中南地区重要的电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校已有92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河南省立郑州职工学校(后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始建于1933年,抗战时期在内乡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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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25-03-27     浏览量:7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对口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对口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第五条    毕业证书

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澳方相关专业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3.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德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德方学业证明书,德方的学校名称为“Hochschule-Private Fachhochschule Nordhesse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91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对口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对口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对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对口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对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对口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口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对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5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对口招生计划。

第十条    对口招生计划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将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另行向社会提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对口专科批。

⒊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专业志愿录满时,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⒋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为https://www.haeea.cn)或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查询。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5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省级高职优质校学费可上浮10%,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10%。

第十七条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十八条    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700元/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是一类岗位320元/生•月,二类岗位300元/生•月。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内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为保证学校对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对对口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371-62275181。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026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对口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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