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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1993     主管部:河南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97207
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占地面积:850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热水、
在校生数:13700

学院简介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93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兼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首任理事长,现由刘仁教授担任理事长,马明芬教授担任执行理事长。建校31年来,已培养六万余名优秀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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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时间:2024-08-21     浏览量:153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 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05

第八条 办学地点: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3)招生计划 3000 人。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试科目及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高中类考生、社会类考生、退役士兵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一) 中职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本部分满分21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语文(11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基本知识素养等,满分21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时长:12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技能测试(本部分满分24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医学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24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时长:60分钟。

(二) 高中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本部分满分210分)

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的等级进行折合,等级为A的折合为70分、等级为B的折合为60分、等级为C的折合为50分、等级为D的折合为40分,满分为21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24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满分24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时长:60分钟。

(三)  社会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本部分满分21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语文(11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基本知识素养等,满分21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时长:12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24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所报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满分24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60分钟。

(四) 退役士兵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符合条件者,文化素质考试免试,按满分210分计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240分)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所报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满分240分。

(3)考试时间: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时长:60分钟。

(五)取得医药卫生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医药卫生类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对于取得医药卫生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护士(师)、康复治疗士(师)、执业药士(师)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可免职业技能测试,直接赋分240分;对于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医药卫生类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职业技能测试,直接赋分240分,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竞赛等证书不予受理。

申请认定成绩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22日9:00—17:00,将身份证复印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交予我校(材料接收地点在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高新校区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第一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请规范书写考生姓名、考生号、联系方式的详细信息;第二页至若干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证书复印件。特别提醒,职业资格证书需复印职业资格证书所有页面。

(六)考试地点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郑州高新校区(郑州市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100米)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4年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二)退役军人计划单列10人,单独划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组织加试确定录取结果。

退役士兵考生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 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以前。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二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四条 学院开展单独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71—67898068,监督邮箱:zzhhhlzyxy@163.com。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元、300元和2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院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我校单招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如下:1.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学费14000元/年/生;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社会工作、体育保健与康复等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2.住宿费八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1500元/年/生。

第二十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西100米)

电 话:0371-67898116 67898117  6789811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 址:www.zyrnvc.com

邮 编:450066

乘车路线:

①乘地铁1号线到兰寨站(化工路)下车向西1000米即到

②乘地铁2号线到紫荆山站转地铁1号线到兰寨站(化工路)下车向 西1000米即到

③从中原万达(华山路)乘44路公交车到黄河护理职业学院下车即到

④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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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铁魏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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