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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时间:2025-04-09 浏览量:8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地址: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黄河路校区(黄河路124号)。
第七条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实行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管理体制,有效利用河南开放大学优质资源办学,两校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领导、一体运作”的运行模式。学校设置有9个二级学院,3个书院,36个专业。
第八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含已参加2025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需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选报我校志愿,不填报者将无法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九条 我校2025年设置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音乐表演、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商企业管理、财富管理、电子商务、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农产品电商方向)、现代农业技术(智慧农业信息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市场营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办学)19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考试招生745名。
注: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为产业学院专业。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
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校内。
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各专业考试按照分批、错峰、错时段安排,具体安排方案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4月19日至21日通过学校招生网或“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学校招生网网址:
https://hnou.open.ha.cn/zxzsw/index.aspx
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考试:上午9:00-11:30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300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个等级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A、B、C对应折率为95分、80分、65分,任何一门课程未达C级的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个等级的A、B、C、D对应折率为95分、83.3分、71.6分、60分,任何一门课程未达D级的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达标的考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采用统一试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试卷内容为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每科100分、满分300分;其中语文考查基础知识、阅读分析与综合表达能力,数学考查知识技能、思维方法及逻辑推理与问题解决能力,英语考查语言基础、阅读理解与翻译应用能力。
(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下午13:30开始
高中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中职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凡报考有艺术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二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s://hnou.open.ha.cn/zxzsw/index.aspx或“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4月8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上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均需一式三份)用邮政快递方式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将学校招生网和“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分数全部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艺术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测试+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分数全部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计划数20人,单个专业录取退役士兵最多不超过2人,依据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退役士兵如遇分数相同,全部录取。
所有报考专业均未录取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四条 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参加高招体检,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4日在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hnou.open.ha.cn/zxzsw/index.aspx)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经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学费为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80元。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国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制。
学校接受纪律监督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电话:0371-12388
网络举报:http://henan.12388.gov.cn
第二十二条 就读地址:
普通类专业: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龙子湖北路与姚夏路交叉口)。
工业机器人专业:第一学年在龙子湖校区,完成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在黄河路校区,住宿条件不变。
产业学院专业:详细就读地址根据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是收取费用承诺录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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