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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郑州     类型:师范类     创办时间:1954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100314
校训:为师为学、至善至美
占地面积:380余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9000余人

学院简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创建于1954年,郭沫若先生为学校题写校名,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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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25-04-07     浏览量: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71-60613012。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杜岭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9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及学院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5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60人(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录取时学校可根据报考考生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三个专业不得兼报。

第七章  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我校“单独招生管理系统”(http:// danzhao.zyedu.org:9090)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学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实行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按照考试规定,命制了题目形式、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及内容要求等方面对等的两套试题(A卷与B卷),在学校纪委监督下供考试随机抽取确定。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为高中类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分数,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为中职生、社会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一)高中类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应届高中类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折算分数,总分150分。非应届高中类考生视同为社会考生。

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为50分、45分、35分、30分和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考试方式为6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1音乐表演专业:满分300分。

主科200分(声乐或器乐)。声乐:自选声乐作品1首,体裁不限,中外作品均可,时间3分钟以内。自备钢琴音频伴奏(优盘存储mp3格式)。器乐:中西乐器演奏,演奏曲目自定,时长5分钟以内。考试现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视唱100分:内容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线谱视唱。考生可采用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演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3.2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满分300分

3.2.1基本功测试100分

A.柔韧度

B.技术技巧:旋转、跳跃、翻身、翻腾等项目(展示一组不同类型组成的技巧动作)。

3.2.2剧目表演测试200分

舞蹈剧目片段时长2分钟以内,舞种(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芭蕾舞)。

3.2.3考试要求:

A.剧目表演自备音乐(优盘存储mp3格式)。

B.基本功测试环节中,考生须穿紧身练功服(女生:体操服、裤袜;男生:短袖上衣、紧身练功裤)。剧目展示环节中,可自备舞蹈道具、舞蹈服装等考试用品。

3.3艺术设计

素描150分,时间90分钟;速写150分,时间30分钟。材料自理。

(二)中职生、社会考生

中职生、社会考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试卷分值: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共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分值150分。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两科连考形式进行测试,考试方式为120分钟闭卷考试。

3.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专业能力测评内容和高中类考生一致,具体要求见高中类考生考试要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三)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评。

1.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60分钟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等,分值150分。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形式,总分为300分。专业能力测评内容和高中类考生一致,具体要求见高中类考生考试要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艺术设计考生加试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四)成绩构成

1.高中类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2.中职生、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3.退役士兵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

(五)考试组织

1.命题。命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备注

4月21日(周一)

09:0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高中考生和退役士兵)

学校将根据报考人数需要适当调整场次。请考生提前关注学校网站。

14:00-16:00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中职和社会考生)

4月22日(周二)

08:00-12:00

面试(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和艺术设计)

13:00-18:00

面试(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和艺术设计)

考试地点:象湖校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七)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4月20日14:00-18:00可在我校象湖校区南门门外查看考场分布图。报名、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七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针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日至4月3日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经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录取名单与本次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后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对退役士兵的录取,按照官网公布的退役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据志愿,择优录取。计划如有剩余,可转入其他专业计划。

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需将相关证明身份材料(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纪委、教务处共同组成的核验组进行核验。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学校住宿8人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并形成了“奖、助、贷、勤、免、补”多种资助形式相辅相成的资助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校内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700元、3700元和2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6.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自愿到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河南省招收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满3年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申请办理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本人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8.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补助金,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9.学费减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事实无人供养学生、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确有经济特殊困难、无能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予以免除当年学费。

10.冬季补贴:按照一定比例为在校内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贴,用于购买棉衣、棉被等过冬必需物品。

11.临时困难补助: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因本人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等原因而产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2000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所有招生有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0613008   60613018  

学校网址:https://www.zyedu.org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zzpec.edu.cn/zjc/index.htm

附件1      2025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备注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100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160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100

产业学院

科学与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50

产业学院

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0


外国语言学院

旅游英语

200


合计


1060


 附件2:

附表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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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杜岭校区地址: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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