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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为学院组织的中职毕业考生、高中毕业考生测试成绩。免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士兵填报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视为考核总成绩。
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原则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中“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学院可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数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 年 5 月 12 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于 2023 年 5 月 16日—17 日登录 http://gkbm.ahzsks.cn 网址,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院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