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招收的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3、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