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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于1954年建校。1954年,为实施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加快发展新中国电子工业,第二机械工业部在北京酒仙桥电子工业区创建“华北第四工业学校”。1956年命名为“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学校成立以来,为祖国建设培养了大批电子技术人才,为新中国电子工业发展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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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院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执行北京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