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陕西/宝鸡     类型:师范类     创办时间:2003     主管部:陕西省     院校人气:122860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敦品尚能、学养日新
占地面积:2300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7万人

学院简介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中国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学院有120年的办学历史,继承了陕西凤翔师范学校(1902年)、宝鸡市卫生学校(1934年)、...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录取规则

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市、自治区)及批次,按投档顺序录取。对于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市、自治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设置的相关省(市、自治区)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2024年,我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毕业生定向到我省地市所辖区县村卫生室就业。报考考生须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在专科提前批次招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其定向医学生录取资格。有关工作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4-2026年度陕西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2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239号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