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传统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05以内。
(三)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检索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专业顺序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