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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A档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2003年4月,由原成都市新华职业中学和成都旅游职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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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 划线
学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结合技能综合测试类别按普高类、中职计算机类、中职财经商贸类、中职电子信息类、中职旅游类、中职土木水利类、中职医药卫生类、中职所有类别兼收类等分别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各类别报考总人数的 90%,总分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再根据专业计划分类投档。
(二) 录取
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分,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
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其它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如所填报专业志愿都已投满,则不再调剂,建议考生将可报专业志愿按最大数填报完整。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比较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校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关于征集
如录取时单招计划未完成,我校将在 3 月31 日面向社会公布缺额专业及计划数,并向报考我校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将在当天投档并公布拟录取结果。
(三) 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 2023 年 3 月25 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 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 月31日 (周五)-4月4日 (周四)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拟录取资格,则须在公示期内凭身份证和《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 (申请模板见学校网站) 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