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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022人 关注
安徽/合肥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81     主管部:安徽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300284
院校特色:

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校训:厚学、笃行、奋进、创新
占地面积:563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
在校生数:15000

学院简介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981年成立的安徽省直机关业余大学和1988年更名的安徽省直职工大学,2003年转设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新站、经开、新桥三个校区,教学设备总值超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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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5年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 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 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 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素质成 绩仍然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精神面貌与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成绩理解沟通能力及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与发展 潜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

按考试类别分别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 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 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 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 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 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文化素质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技术技能测试中“精神面貌与心理素质”“语 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成绩理解沟通能力及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创 新能力与发展潜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4〕141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4〕55 号), 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 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30% 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 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4.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 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 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军人 专项计划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 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 业优先,“按校考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 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合下列 条件的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 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试并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 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中 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 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 称号文件材料等),于2025年3月13日至14日,每天的工作时间(8:30 至16:00), 携带纸质材料,到我校招就创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官网 (网址:http://www.cua.edu.cn)。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 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 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 年 4 月 1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 8 日—11 日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 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15 日,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登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 行递补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资格。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 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 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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