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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组织的联合测试井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试或测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一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 (含附加分)份)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附加分,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的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分为“2+3” 直升考生录取和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录取,具体如下:一是与我校有中高职街接合作办学协议的2+37 直升考生的录取.该类考生领在直升批院校志愿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填报按学籍注册的专业,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排序规则(录取原则第2点)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是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的录取。此类考生录取规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 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①对已经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②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及计划依次分配专业,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则看第四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则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退档。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体育教育、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舞蹈表演4个专业有身高和其他要求,其中体育教育、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为170m-181cmm 女姓身高为160m-173m 被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管理、舞蹈表演3个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要参加统一面试, 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lttp: //xzyesf. co/zsj5c/main. htm )查询,填报志愿前请考生自行核对,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