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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普通高中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中职生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单科控制线,达到双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二)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中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结果,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