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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经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或学校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市、区)、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予以认可。
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总分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调剂办法: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类别,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