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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48。前身原伊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是2007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4月在教育部备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国家4A级旅游城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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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年
3.“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人/年
4.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年
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
6.学院“红色工匠”奖学金一等6000元/人/年
7.学院“红色工匠”奖学金二等5000元/人/年
8.学院“红色工匠”奖学金三等4000元/人/年
助学金:
1.一等国家助学金为4300元/人/年
2.二等国家助学金为3300元/人/年
3.三等国家助学金为2300元/人/年
应征入伍:
学院动员全体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入学、自主就业并通过高考或单招考入学院实行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1.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23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范围:经班级、系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孤残学生。
3.资助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批、公示、助学金发放。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材料。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根据个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材料和申请人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认定评议,将认定评议结果由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所在系部审核。
系部审核: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学院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学院审批。
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助学金发放:所获助学金用于缴纳学费的,直接转入学院学费收缴账户;所获助学金用于临时性生活补贴的,直接由财务部门发放到相关学生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