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4、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录取。
(2)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先后分配专业。
(4)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对无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6)我校在浙江省、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有关办法执行。
(7)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8)已录取的考生不换录、不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