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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福建/南平     类型:农林类     创办时间:1953     主管部:福建省     院校人气:104671
院校特色:

国家骨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明思笃行、业精德厚
占地面积:732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空调、热水、独卫、
在校生数:19000

学院简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福建林业学校,2003年升格为高职院校,至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学院传承“敬业、吃苦、务实、进取”的“天麟”精神,秉承“明思笃行、业精德厚”校训,坚持“以技载道、树木树人”办学理念,在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服务乡村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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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一)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1.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同分考生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3.定向基层林业站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

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定向生应当履行《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未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或违反定向培养协议约定的,将不具备定向生资格。定向生毕业后,由各地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4.国有林场“三定向”招生对象的条件:(1)有“三定向”计划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2)具有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

考生在录取后与定向所属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定向生应当履行《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未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或违反定向培养协议约定的,将不具备定向生资格。定向生毕业后,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二)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录取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生源情况,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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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

天麟校区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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