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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广东/广州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8     主管部:广东省     院校人气:114202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工于建构,成于创造
占地面积:1395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24000

学院简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特色,文、经、管、艺等专业综合发展的高职院校。现有广州天河、省职教城(清远)两个校区。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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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4.21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清远校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中宿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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