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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广东/广州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81     主管部:广东省     院校人气:103999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励志,笃学,求实,尚
占地面积:216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9100余人

学院简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1年,前身是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2018年12月,成建制由省妇联划转至省教育厅管理,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被立项为“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在2022年、2023年...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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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2年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普通自主招生(高中生)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普通自主招生(面向高中生)招收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我校对参加“校测”的人数不做限定,考生均须参加“校测”。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40分。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二节 普通自主招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普通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收普通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普通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基础(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及职业技能考核。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实施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考生报考前,我校在招生网站公布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我校对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不做限定,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核。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录取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三节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招收应届、往届学生(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等)或同等学力证明。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 1 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依托企业协同培养,教学地点设在清远市清城区石脚镇北部万科城幼儿园。实行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我校对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不做限定,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核。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教学点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教学点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不低于4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第四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我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第五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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