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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已录满,对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上,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综合评价计划之内,录满为止。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上。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单考单招录取分两类。其中参加过甘肃省 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成绩不低于我校2023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