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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英语科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依次比较数、语、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数、语、英3门单科成绩相同,则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我校于2023年5月5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www.gxjzy.com)公布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技能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
4.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2+3”直升批次招生计划仅针对经中职学校、我校及教育厅同意盖章备案的《2021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内的考生,如备案考生填报所备案专业(若无原专业,可填报专业大类内相近专业),则单独按照本节第2点方式进行排位,并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录取。如备案考生不填报备案时的专业,则视为放弃直升资格,与非备案考生共同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具体见本节第6点。
5.我校对高职对口普通批出档考生按如下顺序进行录取:第一批录取符合第9点要求的“技能特长生”;第二批录取符合第9点要求的“体育特长生”;第三批按照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6.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我校对口普通批出档考生分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先按本节第2点排序规则确定排位,再按排位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8.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9.我校对具有职业技能特长和体育特长的考生单列计划招生,“技能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对口普通批总计划的5%,“体育特长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对口普通批总计划的3%。
(1)“技能特长生”录取对象
①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②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获奖时间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的考生,须按如下方式申报: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12356@126.com)。诚信承诺书务必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下载。
“技能特长生”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公示,同时公示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同时填报的“专业1”须是我校公示的与其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方可获得“技能特长生”资格。
(2)“体育特长生”录取对象
①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②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③参加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须按如下方式申报: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统考成绩合格证明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12356@126.com),诚信承诺书务必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下载。
“体育特长生”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招生网界面公示,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10.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办学点录取要求
(1)填报含有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
①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其他中职办学点未录满专业,当学校中职办学点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②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填报不含有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
①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为我校一志愿考生,可调剂至学校本部其他未录满专业,当校本部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②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为我校二、三、四志愿考生,则调剂至任意未录满专业(包括中职办学点未录满专业),当所有专业录满时,则按退档处理;
③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11. “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专业有剩余计划,可参照考生高考体检表,录取未参加面试但身体条件符合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