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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录取总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志愿、总成绩一致,按职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成绩高低排序(语文、数学、英语)录取。
2.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