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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始建于1956年,原名南宁水利学校。1970年,更名为广西水电学校。2002年,升格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广西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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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中,不足10门成绩或有2门及以上成绩等级为D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于2023年5月5日前在学校官网(http: //www. gxsdxy.cn/)公布最低控制线。
4. 我校对出档考生按如下顺序进行录取:第一批录取符合第9点要求的“体育特长生”,第二批按照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5.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 -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一数学学考成绩一物理科学考成绩一语文学考成绩一英语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信息技术学考成绩一化学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一生物学考成绩一历史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学考成绩,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类推。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6.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批次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顺序按本节第4点执行,排位规则按本节第5点方式确定,按照投出考生排位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8.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9.我校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单列计划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总计划的3%,录取对象为:
(1)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3)参加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按如下方式申报,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公示),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统考成绩合格证明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校指定邮箱(gxsdxy@163. com)。(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10.报考我校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于以下26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3)因特殊工种行业限制,对于以下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体检标准要求。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有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