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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高职单招普通批
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100分下以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 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附加分一语文科学考成绩一数学科学成绩-英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3门成绩之和)相同,则比较附加分,分高者排在前面;如附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英3门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比较排序后排名仍相同情况下,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上排序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规则:按照“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有剩余计划,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