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招生对象为202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全国各民族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
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学院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根据“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如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考生同分,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分数位次进行排序,优先录取位次高的考生,计划未录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统考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要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学生未向学院请假,超过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